一、评选原则和评选方式
评选以实际业绩为主,参考广大校友的意见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,由校友总会理事会最终确定。
二、参评资格
(一)优秀校友从燕山大学非在校校友中评选产生。
(二)优秀校友工作者原则上在校友组织中担任职务的校友中评选产生,也可评选在校友组织的建设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、做出突出贡献、具有较高威信的校友。
(三)优秀校友组织主要从各级各类校友组织中评选产生。
三、评选标准
(一)优秀校友
1.在本行业取得重要成果,业绩突出者。
2.长期关心支持母校建设,为母校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。
3.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者。
(二)优秀校友工作者
1.热爱母校,热爱校友工作,在校友组织中主动承担工作,为校友组织的各项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,成绩突出者。
2.与母校和校友组织保持密切联系,关心支持母校和校友组织的发展。
3.为校友办实事,热心帮助校友排忧解难。
4.被推荐人为校友组织中任理事或副秘书长(含)以上职务的,任职时间满一年。
(三)优秀校友组织
1.组织机构健全,人员分工明确,积极发展会员,组织校友互帮互助,积极开展校友活动。
2.与其他校友组织交流密切,热心为其他校友组织提供帮助。
3.及时与校友总会沟通信息,在“燕大东重人”小程序中活跃度较高,积极参加校友总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高质量完成校友总会布置的工作任务,积极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。
四、评选方法与程序
(一)优秀校友、优秀校友工作者。本人自荐,其他校友和校友组织推荐,即可成为参评对象。校友总会理事会按照评选条件提出初选名单,在“燕大东重人”小程序上开放网络投票,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。校友总会理事会确定当选名单,公示一周,无异议后予以公布。
(二)优秀校友组织。各校友组织自荐,校友总会理事会按照评选条件提出初选名单,在“燕大东重人”小程序上开放网络投票,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。校友总会理事会确定当选名单,公示一周,无异议后予以公布。